
(一)推广足球运动,组织群众(特别是青少年)参加各类足球运动, (二)主办和承办各种足球竞赛和培训活动; (三)负责足球项目的教练员和裁判员的管理、培训、考核和评定工作; (四)负责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管理,并通过选拔组队参加疆内外各类足球竞赛活动; (五)对辖内举行的足球竞赛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; (六)负责与疆内外城市、地区足球协会(总会)的联络、交往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; (七)开展有偿服务活动,向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购买服务、上级足协下拨、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、
请告诉我们,让我们做得更好